向四責任人提民事訟訴程序追討公帑
檢院:善豐待取證後重建
【本報消息】善豐花園爆柱事件至今擾攘逾四年,政府期間採取多項應急措施防止樓宇倒塌。檢察院昨發新聞稿指,已向事件的四名責任人提起民事訟訴程序,追討相關措施所花費的公帑。善豐花園的重建會在司法部門完成取證後啟動。
公帑支應急措施
檢察院指,二○一二年十月十日,善豐花園發生樓宇結構損害,自此政府以公帑支付多項應急措施的費用,包括聘請專業人士跟蹤檢測樓宇及安全防護工作。
二○一五年十月,檢察院代表政府向初級法院對榮福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即“善豐花園”的原發展商)、德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即“善豐花園”隔壁“蘇豪薈”地段的發展商)、黎氏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即“蘇豪薈”地段原建築物的拆卸和新建築物的地基工程公司),以及建新建築工程(澳門)有限公司(即“蘇豪薈”地段的鑽樁工程公司)等責任人提起民事訴訟程序,以確定引致善豐花園事件的責任人並追討相關措施所花費的公帑。
提前鑑定查證據
為減少案件對重建工作的影響,檢察院已隨即向法庭提出預行證據措施申請,請求對“善豐花園”及“蘇豪薈”地段作提前鑑定的取證工作。
目前,該申請已獲法院批准,檢察院正密切關注並全速推動相關鑑定工作,務求盡快完成司法取證,盡快開展善豐花園的重建工作。
籲住客協助調查
此外,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提前鑑定措施結束後,案件下階段將進入證據調查工作。檢察院呼籲“善豐花園”的住客或其他知悉事件發生經過的所有人士,協助案件的調查工作,並歡迎相關人士於辦公時間聯絡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以開展調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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