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文化局公開的平面圖顯示,為了興建新中央圖書館,政府計劃拆卸約三至四成的舊初級法院。尤其要注意的是,該建築物早已被列入法定的文物清單內。為何早前塗鴉文物 (葡萄牙駐澳門總領事館) 外牆涉及刑事犯罪,政府大規模拆毀文物卻沒有問題,是否有雙重標準?
昨日,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回應:「舊法院,不是大規模拆。誤解了。」他表示,政府是活化舊初級法院,如同昨日開幕的沙梨頭圖書館,改建後的外貌是沒有改變的。續說:「全世界都是這樣做的。」當記者接著追問時,站在譚俊榮背後的吳衛鳴說:「問我,問我,文化局局長在這裡。」
拆卸三成以上文物,都不算是大規模拆卸?可以按計劃繼續進行?譚俊榮稱:「文化局最重要的其中一項工作是將澳門有紀念價值的文物作好好的保育,好好保存下來。文化局專業的工作就是保育,為何把它拆毀呢?所以,不是你剛才所說的。我們有解釋的,不是大規模拆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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