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時,需要得到百分百小業主同意才能拆卸樓宇重建,但是,都市更新委員會內有意見建議,以後不需百分百同意便可拆樓。已經有議員質疑,降低重建比例,或許違反《基本法》保障私產的規定。昨日,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 (見圖) 表示,未收到都市更新委員會關於重建比例的建議,收到後便會分析,一定平衡私有財產和城市發展「私人財產,當然要保障。」陳海帆表示,現行《民法典》沒有明顯規定要百分之百同意才能拆樓重建。但是,政府一直都是根據《基本法》和《民法典》辦事,例如:善豐花園的拆卸重建都是循百分百同意的方向進行。記者追問:降低重建比例的後果,會否很嚴重?陳海帆重申:「目前未展開研究,所以沒有取向。」她認為,仍需要多就重建比例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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