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終審法院合議庭繼續審理前檢察長何超明案。何超明被控的巨額詐騙或濫用職權罪中,包括涉嫌假借辦公為名,動用公帑租用獲多利中心多個單位,部分地方實際是用作他創立的犯罪集團所開設空殼公司的職員工作。9年租金合共 332萬元。 在庭審中,何超明自辯曾找律師尋回租用合約,合約是檢察院租用單位連同機器判給,因舊法院有很多舊檔案需要微縮。何超明承認認識其中 4個單位的同一業主馮斌,但多次強調兩人不相熟、沒私交。助理檢察長郭婉雯顯示何超明姨甥及檢察長辦公室前司法輔助廳廳長林伊娜弟弟林浩源的電子檔案,包括 1次聚會和何超明父親 90歲壽宴的嘉賓名單中,均有馮斌的名字,何超明創立的犯罪成員麥炎泰和黃國威並與馮斌同枱。何超明則指稱名單中的人是馮彬,不是馮斌。 助理檢察長郭婉雯又指出,監控錄像顯示,何超明曾與麥炎泰和馮斌一起到桑拿浴室。何超明辯稱是麥炎泰邀請馮斌同行,重申與馮斌不相熟。 (羅曉彬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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