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不明 違官方發佈做法
珠巴士站違停罰千元不實
【本報消息】近日網傳“珠海巴士站台前後五十米禁停,最高處罰一千元人民幣”。珠海交警回應稱,該信息不實,按照相關法規,巴士站附近違停會被處以罰款兩百元。
網傳信息內容為:“從明天起,珠海所有巴士站台前後五十米禁止社會車輛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一旦被拍,最高處罰一千元。‘移動巴士電子警察’是安裝在巴士前擋風玻璃的自動監控一體機,基於視頻監控,利用車型、黃線識別、GPS定位等算法,通過三G無線圖傳進行實時交通違法抓拍,一般連續抓拍三張,合成後加密無線發送到交警局後台,經人工核實後,錄入違章系統。” 珠海交警回應稱,啟用“電子警察”前會在媒體、微信發佈權威通告,該信息來源不明,有悖珠海交警發佈重要信息的一貫做法。電子警察的抓拍原理並不複雜,而該信息裡“術語”很多,給人一種“很專業”的假象。
珠海交警表示,按照法規,在珠海巴士站點違停會被處以罰款兩百元人民幣,而非信息中所稱一千元。該消息中還使用諸如“交警局”、“違章”等不合規範字眼,可見並非官方權威消息。
珠海交警指出,執法證據不能委託或轉移。市民舉報的違法視頻或圖片,均只能作為線索供交警調查核實,不能直接作為證據使用。同理,所謂的“移動巴士電子警察”也不能作為證據直接使用,最多作為一種線索,所以該信息有恐嚇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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