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韓聯社報道,韓國國會負責彈劾公訴事務的委員團和律師團,在國會公開韓國總統朴槿惠就有關國會彈劾決議提交的異議申請書和答辯狀。 朴槿惠在答辯狀指出,即使有關方面主張有證據證明她做過違法行為,但也不足以免去總統職務。答辯狀同時主張,崔順實等人廣泛干預政務和高官人事任免的指控並不屬實,且未被證實,對於朴槿惠是否犯下受賄罪等案件,憲法法院應在法院就崔順實等涉案人員作出一審後才作出判決。 因親信干政而被彈劾停職的朴槿惠,她的代表律師團向憲法法院遞交彈劾決議的答辯狀和反對調閱親信干政案的異議申請書。(雷翠雲 鄭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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