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望洋斜巷超高樓被指違反限高批示和破壞燈塔景觀,新澳門學社三名領導成員早前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反映情況。昨日,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周庭希表示,不方便公開教科文組織將會如何跟進。不過,他肯定,若特區政府不正視教科文組織的跟進,相關官員將要承受後果。「奉勸澳門政府不要低估國際機構。」周庭希促請政府認真依從國際規則、意見來保護世界文化遺產。
『教科文』曾就漁人碼頭新城B區高樓函特區未獲回覆
去年七月,新澳門學社向教科文組織提交《就東西望洋山、附屬古跡及世界遺產之景觀保護狀況民間報告》,卻得不到回覆。昨日,周庭希表示,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文化遺產中心總監會面時得知,對方收到民間報告後,曾就漁人碼頭和新城 B 區的高樓項目致函詢問特區政府,卻始終得不到回覆。
文物局無助賠償討價還價
日前,政府聲稱,已就東望洋超高樓項目致函國家文物局尋求技術指導和協助。新澳門學社理事長鄭明軒提出,容許東望洋超高樓維持現有高度,便違反了燈塔周邊樓宇限高批示,文物局根本無法處理特區政府這樣行政違法。若政府要求發展商降低樓高來符合批示,便會涉及賠償,文物局也無助討價還價。
「我完全不明白 (去信文物局) 是甚麼手續。」鄭明軒懷疑,文物局唯一能夠幫忙的,就是提供「所謂的意見」來附和特區政府的決定 ── 維持現有的高度不存在很有損害。這說法如同「捅一刀都未死得」。他認為,特區政府求助國家文物局是推卸責任,也是緩兵之計。
維持超高樓現有高度非唯一解決方法
鄭明軒提出,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為了保護文化遺產,政府可以作出賠償,而且,東望洋斜巷超高樓的工程仍未完成,在建築學上是可以降高的。當然,索償條件不為社會接受的話,定要交到法院處理。他強調,維持現有高度不是唯一的解決方法。並說:「景觀被破壞的問題已存在近十年,政府居然企圖把這問題合法化,學社才會有突破的舉動 (前往教科文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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