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文化局文化財產廳前廳長張鵲橋涉及的刑事案件在初級法院開審。 張鵲橋被控涉嫌在 07年的鄭家大屋紀念館設計工作中製作意見書,令上級認為她妻子持有 2成股分的設計公司具有能力完成設計工作,但設計被工務局認為不具備施工條件,需要不停修改,文化局需不斷支付費用,藉此獲利。鄭家大屋紀念館因此延遲向公眾開放。 張鵲橋否認控罪,稱控訴書與事實不符,她的妻子當時已離開設計公司,沒有出糧和分紅,只是公司一直沒有取消妻子的名字,他意識妻子與設計公司已沒有任何關係。但法官質疑,認為一般公司在創立初期均不會向股東分紅。 (林智文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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