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內地男子涉嫌自去年十二月至今年初,在本澳多區街道及屋苑停車場內爆竊車輛盜竊財物,司警相信他涉及十八宗車內盜竊案,損失超過十二萬元,司警首次發現賊人以求生用的迷你破窗器用作爆破汽車玻璃作車內盜竊。
涉案男子姓郭,二十八歲,無業,內地人。
司警局於去年十二月八日至今年一月三日共接獲十八宗車內盜竊案,被竊財物及維修合共損失十二萬三千元。十八宗案件發生地點包括澳門市區,氹仔區兩個屋苑停車場和卓家村。
迷你破窗器作案工具
司警員翻查案發地點附近監控錄像後鎖定郭姓男子所為。於今年一月四日傍晚,到新口岸一住宅單位將郭姓男子帶返司警局。郭供認來澳原意是爆竊汽車。最初以工具擊毀車輛車窗玻璃及用刀界開車窗膠邊始盜竊車內財物。但因擊車窗發出較大聲響較易被人發現,遂於內地購買了一個汽車求生用具「迷你破窗器」,該求生器原本用途是,當事故被困車廂未能打開車門,可用求生器界斷安全帶和高速撞針擊碎玻璃窗逃生。
由於破窗器擊毀玻璃時僅產生輕微聲響,故他每次作案均可輕易破窗盜竊且不易被察覺,減少事敗被發現情況,他又供稱作案所得財物款項,均用作賭博和日常消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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