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前副統戰部長涉貪囚16年
【本報訊】據人民網消息:甘肅省委統戰部前副部長吳繼德涉貪案七日在甘肅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吳繼德因受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挪用公款、濫用職權等罪名,被判刑十六年,沒收五十萬元人民幣財產和罰款十五萬元,追繳其犯罪所得財物和孳息,上繳國庫。
判決書指,吳繼德於二○○○年至二○一四年,利用其擔任甘肅榆中縣委書記、蘭州市常務副市長、甘肅省委統戰部副部長、省工商業聯合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等職務上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開發、規劃審批、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他人給予現金、房產等,共計折合一千一百九十二萬元人民幣和三點○六萬美元。
法院認為,吳繼德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為其親友輸送巨額利益,已造成巨大財產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對其判刑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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