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競技勿動“真火”
古語有云:人無信不立。對於籃球而言,人無品不立。波友們常言後生仔打波最重要“有道火”,意即對籃球的熱情,但若把熱情轉化成對別人的傷害,這種火真的可免則免。
日前,學界籃球進入十六強的淘汰賽,賽事氣氛及對抗程度遠較小組賽激烈,但在某場賽事中,有位球員在第四節已四犯在身,再有一犯便要五犯畢業離場。這名球員所屬球隊在比賽最後幾秒鐘時落後十多分,回天乏術,他竟突然撞向對方身上,自動波拿下五犯後揚長而去,行為舉止令人側目。
打波最緊要開心,或許友誼第一,比賽第二的觀念在現代學生中不甚流行,但打球要有球品,相信全世界教練都首肯。如NBA帝王隊球星卡辛斯,實力及名氣響噹噹,但卻沒有球隊問津,這對於不熟悉NBA的人而言,是件奇怪的事。實情是,卡辛斯“炮仗脾氣”,一點就着火,在場外更是花邊新聞連連,“經常出事”的他令其他球隊望之卻步,擔心惹事上身。
回到本澳,近年不少教練均頭痕,指球員越來越難教,原因之一是教練們要充當老師、保姆、心理專家及情感分析師,教波前先教做人。打籃球要有“火”,更要有“Heart”,勝負祇是其中一項要素,若使用損人不利己的“技巧”,來發洩自己內心的不忿,筆者建議聽音樂或以其他方式紓壓。切記打籃球要有火,不要打完“面左左”。
賈大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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