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萬人未辦養老金在生證明
【本報消息】每年的一月是領取社保養老金或殘疾金受益人須辦理在生證明的月份,今年度涉及九萬多人。由政府今年首個辦公日起計,短短不足一星期,截至前日為止,社保已錄得共有六萬四千八百三十四人完成辦理手續,約佔需辦理人數的百分之六十五點八。
九萬多名養老金及殘疾金受益人可於一月份辦公時間內,攜同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親臨仁慈堂婆仔屋,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工局轄下四個社會工作中心,房屋局轄下離島辦事處(湖畔大廈)及石排灣辦事處(業興大廈),辦理在生證明。同時,受益人可攜同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使用設在全澳共四十二個地點的自助服務機辦理。
當局近年透過分散辦理地點及自助服務機,成功減少親身到社保大樓及婆仔屋辦理在生證明的人潮,起到分流作用。本月二日已開放自助服務機方便居民辦理,根據社保提供的資料顯示,截至前日,已有六萬四千八百三十四人完成手續,當中有三萬七千四百一十一人透過自助服務機辦理,即超過一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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