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世越號”沉沒後七小時行蹤
朴槿惠花20分鐘梳頭
【香港中通社十日電】韓國憲法法院今日對朴槿惠總統彈劾案展開第三次庭審辯論,朴槿惠的律師團今日在庭審上向憲法法院提交答辯狀,交代了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世越號”沉船事故當天朴槿惠的七小時行蹤。在答辯狀中,朴槿惠稱因身體狀況不佳,當天留在官邸工作。
因預定出庭的崔順實、前首席秘書安鐘範和前秘書鄭虎成等人均未到庭,庭審於下午二時半許提前結束。
崔拒出庭下次強制
崔順實以難以回答有關本人和其女的調查和相關事項為由未出庭。安鐘範與鄭虎成均以另有被調查為由拒絕出席。憲法法院決定於十六日庭審辯論時再次傳喚崔順實等人,如果再拒絕出庭,將會採取強制措施。
朴槿惠的律師團在庭審上向憲法法院提交答辯狀。律師團表示,朴槿惠第一次接到沉船事故報告是在當天上午十時許,由青瓦台國家安保室匯報。上午十時十五分,朴槿惠給時任國家安保室室長金章洙打電話要求其了解事故情況,十時廿二分再次致電金章洙下令搜救全部遇險人員,但律師團沒有拿出證據證明朴槿惠和金章洙當時通電話溝通。
法院要求補充內容
律師團還稱,朴槿惠事發當天整個上午都在接受沉船事故搜救情況的相關報告,並接受時任青瓦台總統秘書室第二附屬秘書安峰根的當面匯報。午飯後,朴槿惠還接受時任青瓦台總統秘書室附屬秘書鄭虎成的當面報告,下午二時五十分許得知大部分乘客獲救的消息不屬實,下午三時許表示要訪問中央災難安全對策本部。下午三時卅五分許,朴槿惠花二十分鐘的時間整理了頭髮,五時十五分許訪問中央災難安全對策本部。
回到青瓦台後,朴槿惠繼續接受報告,晚上十一時三十分許決定親自訪問事發地點——珍島彭木港。
憲法法院方面指出,答辯狀的內容沒有滿足要求,需要補充。
朴槿惠總統律師團表示,將在補充後再次提交。
載有四百七十六人的“世越號”號客輪於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在韓國全羅南道珍島郡屏風島以北海域意外進水並最終沉沒,造成三百○四人遇難或失蹤、一百四十二人受傷,至今仍有九人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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