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綱要法法案建議每 3個月向立會交PIDDA報告
(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繼續審議預算綱要法法案,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首次列席會議討論。 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引述當局表示,法案內容是框架性,另有行政法規規範相關事項,當局同意有關行政法規若屬經常性及全面性規範預算執行或編制,可考慮寫入法案,當局持開放態度。 陳澤武表示,法案建議財政局每 3個月向立法會提交投資計劃預算 (PIDDA) 的執行報告,若各部門的 PIDDA 有重大變化,亦需每月向財政局報告。立法會若認為需要跟進,可傳召有關部門解釋。 (周俊元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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