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租期屆滿 承批人去世
牧場街一地批給失效
【本報消息】位於關閘牧場街一幅面積超過三千四百平方米土地,由於臨時批租期在二○一四年十一月屆滿,加上承批人已於二○○六年去世,特區政府宣告批給失效。
原建售車維修樓宇
政府公報刊登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指該幅面積三千四百○九平方米的土地位於牧場街,土地租賃有效期為廿五年,原本用作興建一幢屬分層所有權制度,樓高十三層,用作車輛銷售及維修用途的建築物,但該地段租賃期已於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五日屆滿,且一直未被利用,承批人已於二○○六年去世。
根據新《土地法》規定,以租賃方式批給時,須先作臨時批給,批給的期間不得超過二十五年。如在所訂期間內已履行事先訂定的利用條款,且土地經確定劃界,該批給則轉為確定批給。
關係人可中院上訴
特區政府根據新《土地法》宣告有關批給失效,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中級法院提出司法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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