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檢察長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繼續就何超明案作供。何超明同時被控創立犯罪集團,成員包括何超明妹夫李君本、商人麥炎泰和黃國威。助理檢察長陳子勁指出,檢察院租用李君本的車位,亦有資料顯示檢察院租用麥炎泰和黃國威的不動產;黎建恩回應時稱,不知道何超明與 3人關係。 控方亦向黎建恩出示在辦公室搜出的何超明簽批文件,向黎建恩確認文件簽名和其他文字筆跡是否屬於何超明。黎建恩回應相關文件是由他製作,呈交何超明,簽名屬何超明,根據邏輯,其他文字也是何超明書寫,但他不認得何超明筆跡。 (林智文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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