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及刑事案件今日在終審法阮續審,案件進行至證人作供階段,檢察長辦公室前顧問陳家輝出庭作證。
案件今日在終審法院續審,檢察長辦公室顧問陳家輝回應控方舉證,控方出示廣東宜家傢俬購置官邸床具的收據,並要求陳家輝確認字跡。陳家輝表示,以上字跡出自檢察長前辦公室主任黎建恩之手。陳家輝指檢察長購置物品向來先買後交數,又稱此舉是合法但不合理,而且無法肯定案中商人黃國威是否從中獲利,又指因黎建恩指示不用收回發票,因此無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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