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終審法院繼續審理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及的刑事案件。擔任何超明司機 10多年的麥克寧出庭作供。控方在庭上出示麥克寧的電話簿,電話簿內寫上陳小姐、徐小姐等,亦包括檢察長辦公室前顧問王顯娣的名字,各人名字標註了“紅色”、“空軍”等文字,王顯娣標註為“前空軍”。控方要求麥克寧解釋,麥克寧回應“前空軍”可能是曾任空姐。麥克寧表示大部分電話號碼是何超明提供,這些小姐並非他的朋友,通常是對方找他接機等。 麥克寧又供稱何超明曾叫他聯絡當中 1、2名小姐,載往與何超明會面的地點;他亦曾接載過不同女性到珠海同一酒店。 控方顯示檢察長辦公室曾 76次租用置地廣場酒店客房,當中 36次是以麥克寧名義訂房。麥克寧解釋只是負責取房卡給何超明,並當庭認出其中 1次客房服務收據是何超明簽收。 麥克寧又供稱何超明於 05、06年開始指示他攜帶現款到珠海 2間銀行的戶口存款,由最初每個月數萬元到最多 30萬元,到地下商場把港幣換為人民幣。何超明曾向他表示這些款項是檢察院用作購買禮物,到地下商場兌換匯率可高一些。 (羅曉彬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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