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社區消防安全主任 建居民溝通橋樑
消防局擴社區防火覆蓋面
消防局為貫徹保安範疇“主動警務、社區警務及公關警務”等新型警務理念,加強與市民的聯繫、發揮“警力有限、民力無窮”的效果,消防局將設立“社區消防安全主任”制度。
消防局副消防總長林曉帆表示,“社區消防安全主任”的對象為民間團體代表,作為消防局與居民的橋樑,負責搜集其責任範圍內的消防隱患,適時向消防局匯報,以及協助消防局進行各項防火宣傳工作。藉此增加防火宣傳的覆蓋面,提升居民防火意識,達至“預防火災、全民有責”的目標。
為使社區消防安全主任能具備一定的消防知識,消防局將提供適當的課程及實習等基礎培訓,並透過定期會議、組織相關防火宣傳活動適時將防火安全訊息推廣至社區,減低火災發生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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