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司法警察局刑事偵查員在住所平台殘酷虐打狗隻。昨早,記者第一次詢問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該名司警拒絕跟隨治安警到警局協助調查,是否違反程序?黃少澤的答案根本沒有回應問題,在記者第二次詢問後才回應。
「他拒絕是不應該的。其實,治安警察局去做這樣的調查,任何人都要配合的。」黃少澤指出,該名司警拒絕配合調查,既違反法律規定,也違反身為偵查員的操守,將在內部紀律調查中一併審理。
以上是第二次回答的內容,黃少澤在第一次回答中表示,司警涉嫌虐狗是「不應該發生的事發生了」。社會對刑事偵查員的要求更高,執法者這種行為也時時刻刻影響工作,所以,刑事偵查員應更加注意自己的行為。
「我覺得,這是非常個別的事件。」曾任司法警察局局長的黃少澤覺得,對事件感到非常遺憾、失望。並重申,這是個別事件,全體司法警察局的人員很多年來在執法過程中都是「盡忠職守」、「做得非常好」。
黃少澤表示,刑事偵查員應更嚴格遵守法律,應該成為市民守法的榜樣。他重申,根據《動物保護法》,該名司警刑事偵查員的虐狗行為不構成刑事犯罪,卻構成行政違法,需實施行政方面的處罰。
又表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壓力,但飼養寵物應有愛心;通過《動物保護法》亦表達了社會對動物、生命的重視。所以無論是市民還是執法人員,都要瞭解自身對寵物的心情或情緒是否適合飼養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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