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前檢察長何超明在終審法院下午庭審完結前發言,他稱自己被羈押前收到檢舉信,內容提到負責將獲多利 16樓教員休息室改建成現任檢察長辦公室辦事處的裝修公司,原本只是 1間家俱公司,經營範圍不涉及裝修。 何超明又引述檢舉信內容稱,相關家俱公司負責人認識現任檢察院 1名領導,又稱 2人關係密切,是同學兼家長會領導,形容 2人猶如“閨蜜”。助理檢察長陳子勁詢問何超明相關檢舉信的下落,何超明稱在自己的辦公室,陳子勁回應稱在搜查辦公室時並無發現這封信。合議庭主席岑浩輝要求何超明說出有關人士的名字,何超明表示“唔喺呢度講,我同廉署講”。 (區賢達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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