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何超明涉貪案昨續審,何於庭上主動表示在羈押前收到一封檢舉信,內容指現任檢察長辦公室的裝修工程批給一間經營範圍不涉裝修的家俱公司,又指檢察院現屆領導人與家俱公司負責人的關係猶如「閨密」。
昨日傳召現任檢察長辦公室副主任胡潔如出庭作證。檢察院換屆後的裝修工程判予「適意家」(音譯)負責,胡指開支節省了。辯方律師梁永本問證人,為何判予「適意家」及容許二判。胡稱有三家公司競投,最終由「適意家」中標,不過由於部分工程時間緊迫,故容許二判。
昨日庭審結束後,何超明要求發言,表示在被羈押前收到一封檢舉信,內容提到承接獲多利十六樓教員休息室改建現任檢察長辦公室工程的「適意家」,只是一間家俱公司,經營範圍不涉及裝修。內容又指,「適意家」負責人認識現任檢察院領導,又稱二人關係密切,是同學兼家長會領導,形容兩人的關猶如「閨密」。
助理檢察長陳子勁詢問何超明檢舉信的下落,何超明稱在自己的辦公室,陳子勁指搜查辦公室時並無發現這封信。合議庭主席岑浩輝要求何超明說明有關人士的名字,何超明並沒有說明,表示「唔喺呢度講,我同廉署講」。
證人:教員休息室陳設像「私人架步」
另外胡潔如作供表示,上任後發現辦公室租用的獲多利中心十六樓十個單位分別由五名業主持有,其中一業主是辦公室前顧問王顯娣。胡曾自行到十六樓視察,被單位內的陳設「嚇了一跳」,內有飯廳、客廳、電視機、影音設備和酒吧等,她形容像「私人架步」。胡當時隨即通知檢察長葉迅生和辦公室主任譚炳棠到場一同視察,再發現單位內其中一個房間,內有象牙雕刻擺件、玉石、翡翠、神像及沉香木。何超明稍後連同幾人突然出現,胡形容何超明當時「氣急敗壞」,大呼所有東西都是他所有,已準備搬走。
胡表示,十多天後,辦公室主任譚炳棠通知她發現一些案件的沉香木懷疑藏在教員休息室,二人一同前往,但由於沒有鎖匙,曾致電何超明和何超明司機莫志誠,二人互相推搪,之後何超明突然出現開門,但發現內裡的沉香木和大部分珍品已不知所終,何超明表示物品是他所有,已搬回辦公室。
胡又稱,檢察長辦公室辦事處曾被業主逼遷,計劃把教員休息室改為辦事處,她其後收到裝修師傅電話,稱發現單位有暗門,內有「腐敗房」,設有桑拿設施和發現懷疑安裝踩背架的拉爆螺絲。庭上的何超明突然發言,不滿「腐敗房」的用語,認為是用不實法律語言,利用傳媒抺黑他。控方隨即要求法庭阻止何超明發言,否則會影響證人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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