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司警人員虐狗不用負刑責惹起眾怒,有聲音質疑現有《動物保護法》有漏洞要檢討,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回應指,該法是在社會共識下訂立,若單用一個個案去推翻一項法律,現在可能言之尚早。
陳海帆昨表示,《動保法》立法過程中政府一直有與動保團體充份溝通,社會上亦有互動,最終訂出一般虐畜只違法罰款的相關條文。她強調,不管是虐狗還是其他犯罪,刑罰都屬最後手段,要達一定嚴重程度才構成刑事,該法也是如此。
信民署會依法處理不受司警影響
被問到有關個案是否未達刑事程度,陳海帆說,這有其檢測方法,「就如人畀人打都要驗傷咁」,不是她們自己說甚麼就甚麼,要看其科學驗傷結果。她相信民署會依法處理有關事件。
那會否就此檢討修訂相關程序和法律,陳海帆認為暫未有需要:「我諗目前嚟講,因為用一個個案去推翻一個法律,而且呢條條文我哋當時係基本上有社會共識嘅話,我諗可能係言之尚早嘅,我哋再睇啦。」
至於此事已觸發市民遊行上街,陳海帆稱,遊行是市民的權利,她們予以尊重。
設市政機構問中央意見沒破壞一國兩制
此外有議員質疑非政權性市政機構要諮詢中央意見做法有問題,陳海帆不表認同,重申這涉及《基本法》和特首選委的問題,非單純特區內部事務,中央關心實屬自然、亦有權這樣做,並非破壞一國兩制。
選管會無法依法按期組成不用罰?
新立法會選舉法於去年底頒佈,其規定選管會要於選舉前一年組成,但至今未仍組成。對此陳海帆重申,她們已盡最大努力去做,非不想做,冀外界諒解、理解,而該法也沒規定違反這會有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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