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澳門論壇探討 1名司警偵查人員涉嫌虐待狗隻事件,以及動物保護法是否有需要完善空間。出席的治安警察局公關處處長趙崇遠表示,涉事的司警偵查人員的行為並未觸犯刑事程度,因此當局作行政違法行為處理,他稱涉事的司警人員事發時聲稱有要事在身而未能到警局接受調查,又稱若涉及行政違法,警方已完成現場取證,可不用立即到警局。 有發言的市民認為政府需要檢討和完善動保法的法律條文;亦有市民認為政府應加強提升執法人員的紀律和行為操守。 司警局公關處處長鄭寶湘稱,涉事的司警偵查人員正接受內部紀律調查,最嚴重的將可能被撤職,有結果時會上載至“警鐘長鳴”網站讓社會知悉。 立法議員宋碧琪稱,相關法律實施至今只有 3個多月,認為仍需時間去評估整體成效,又認為任何法律都需不斷檢討和更新,才能配合社會發展。 (李惠珊 雷翠雲)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