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委員會是由公共行政當局的代表、城市規劃及與其相關的其他範疇的專業人士,以及獲社會公認為傑出的人士所構成。委員會由一名主席及最多三十五名委員組成,其中包括一名副主席。而公共行政當局的代表人數須少於委員會委員總人數的一半,來自私營部門的/非屬公共行政當局的委員的任期為三年,可續期。
委員會主席由運輸工務司司長擔任。公共行政當局的代表包括有: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文化局局長、交通事務局局長、環境保護局局長、房屋局局長、法務局局長及旅遊局局長。
有關委員會成員委任批示,以及委員會的簡介、職權和內部規章,及相關法律法規等詳情,均可在委員會網頁http://www.cpu.gov.mo查閱。此外,為回應社會需求及方便公眾重溫全體會議公開部分詳情,委員會網頁會定期更新上載最近六次全體會議的錄像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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