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終身學習條件促向上流動
特區政府近年積極構建學習型社會,鼓勵本澳居民持續學習,以提升居民的整體質素和地區競爭能力。於二○一一年公佈的《非高等教育發展十年規劃(二○一一至二○二○年)》提及“發展社區教育和家庭教育,構建靈活、開放的終身學習體系,以進一步形成學習型社會”,其後於二○一六年公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二○一六至二○二○年)基礎方案》更進一步指出“教育興澳,推動學習型社會的建設”。“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作為推動學習型社會的重點政策,我們可以看到“計劃”得到社會的普遍認同,居民參與非常踴躍。
持續學習免淘汰
筆者在二○一二年報讀了一個納入“計劃”資助範圍的初級烹飪課程,收穫很大。坊間有意見認為,此類博雅課程與培養技術型人才,促進居民向上流動的理念相悖。雖然博雅類課程(如烹飪、花藝、舞蹈課程等)未必與職業培訓掛鈎,但筆者認為,隨着澳門經濟進入深度調整期,居民需要透過持續學習來充實知識,保持自身競爭力,避免在經濟轉型過程中被社會淘汰。筆者與大多數學員一樣,報讀此課程只是想提高烹飪技巧,但課堂間與部分學員閒聊時,得知他們是廚藝學徒,修畢此課程後會報讀高級課程,希望能晉升為廚師。可見博雅類課程亦可讓居民透過學習對相關行業產生興趣,從而進修更高階的課程及考取相應的認證資格,有助促進居民向上流動。
構建學習型社會
“計劃”由二○一一年七月推行,二○一七至二○一九年推行第三階段“計劃”,筆者認為,特區政府可根據居民參與及需求情況,增加受“計劃”資助的課程,同時亦考慮課程提供情況及社會發展實況,讓每個居民能按照自己的興趣或工作需要參與課程,使其獲得均等的學習機會和資源,從而豐富人生閱歷及促進向上流動,為澳門構建成學習型社會創造條件。
珞 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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