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僭建物解社區危情
盧九街與道咩啤利士街交界一疑似僭建天台屋的鋁窗從天而降,砸傷兩名女途人,幸未出人命。惟事件再度敲響樓宇僭建積累危機的警鐘。
過去一段長時間,本澳雖有法例禁止僭建,但權責部門執法不力,問題“冇王管”,不少人習非成是,僭建似“理所當然”。為增加單位“使用面積”,僭建大型花籠、霸佔門前大廈公共走廊、在天井“偷位”擴建等情況,見怪不怪。低層樓宇頂樓戶主將天台據為己有,興建天台屋,甚者再加建“樓上樓”,不在少數,天台有僭建物在舊區比比皆是。樓宇僭建不但影響大廈防火、衛生安全,對樓宇結構造成嚴重影響,而且僭建物工程質量無保證,日久很容易出現險情,不僅影響大廈住戶,更隨時危及途人。
政府早幾年成立了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專責處理樓宇僭建物,至一二年推出《樓宇防盜及安全設施指引》,有例可依、加強執法,當局近年針對非法工程的立案數字有所下降。同時,業主自願清拆僭建物個案近年亦逐步上升。但由於僭建物個案衆多,當局以“先後緩急”為原則,先處理新增、翻新或危情較大的個案,舊有僭建個案卻幾乎絲毫未動,依然大量存在。隨着近年外僱、弱勢家庭更多租住,天台屋的結構、設施安全、衛生、防火隱患等,業主少理會,當局也鮮有過問。
要大廈小業主主動監察僭建物、天台屋安全,加強日常維護,甚至主動清拆,不經部門執法幾乎不可能。誠然, 以工務部門有限人手,難以短時間處理所有樓宇僭建物的危情,但拖得就拖,只會令問題和危機加深。隨着本澳低層樓宇老齡化加劇,政府除了撥款資助維修大廈公共部分,僭建物尤其天台屋對樓宇安全、周邊居民的危害更必須正視。
取締僭建物,查找危急個案,有賴政府的決心和行動,盡可能遏止險情,否則“亡羊補牢”,為時已晚。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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