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法擬交下屆立會審議
黃翰寧憂今屆近尾聲或成廢案
社會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立法望穿秋水,該法原訂一六年首季進入立法程序,但至今未完成。消委會執委會主席黃翰寧表示,該法案正處於修飾條文字句的階段,又稱基於今屆立法會期近尾聲,審議法案時間不足將變成廢案,重行立法程序又耗時長,故擬於下一屆立法會才送交立法會審議。
有居民在澳門論壇發言時指出,每逢大時大節,不論衣食住行,商家都漫天殺價,破壞本澳旅遊城市形象,促請當局盡快推出“消保法”,並訂定《公平競爭法》,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和打破市場壟斷行為。
黃翰寧在論壇後受訪時表示,目前新“消保法”草案文本正處於修飾條文字句階段,但今個立法會期已近尾聲,憂慮貿然提交上立法會,終因審議時間不足而成廢案,重行立法程序耗時長,“由頭重來又要幾年,居民咪仲有意見”,故希望在進一步完善法案文本,在下一屆立法會十月中復會後再提交。
立法技術不簡單
至於較原訂立法時間延後近一年,有何立法困難?黃翰寧坦言,法案立法並不容易,“你哋眼中,好似做幾條條文,但並不是如此簡單”。“消保法”所涉及的法律問題複雜,需要融入不同法律理念、聽取意見和參考外地同類法規的經驗是否適用。至於未來新法能否改變現時消委會僅限協調,猶如無牙老虎的問題?黃翰寧表示,新法肯定會增加消委會的權限,但具體內容仍要視乎最終決定,暫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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