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澳聞
  • 經濟
  • 要聞
  • 體育
  • 藝海
  • 即時新聞
新聞
  • 工聯北綜講解防坐骨神經痛
  • 智耆之友午膳齋宴溫馨
  • 扶康會訪廣大促社校聯動
  • 動漫玩協畫作泰參展義賣
  • “舞動黃昏”九組別晉決
  • 司警緬華會講解反詐程式
  • 港公僕團體訪公專會取經
  • 婦聯北家夫妻共廚增溝通
  • 首屆灣區藝術節八月中舉行
  • 首季新生兒續降堪重視
  • 西安商會換屆開拓進取
  • 澳大校友會新閣訪母校
  • 晨運之友總會訪何厚鏵
  • 崔世安勉空調商會續獻力
  • 歐洲商會續推歐中澳經濟合作
  • 晉寧領導訪省級政協會
  • 理大沉浸學習研究登國際學刊
  • 團體參觀鏡護體驗館感悟生命
  • 顯淋宮赴閩參保生大帝繞境
  • 暨大優秀生訪澳了解發展

公共停車場掃殭屍車

2017-02-06 06:35






    去年趕走二百七車   逾八日亂泊視濫泊

    公共停車場掃殭屍車

    【本報消息】當局近期頻頻大動作掃除違泊車輛及“殭屍車”,昨日再公佈去年全年在四十一個公共停車場清理二百七十宗濫泊個案,同比一五年增加逾三成六。交通事務局重申,車輛在公共停車場連續停泊超過八日、停泊在留用或私人泊車位、停泊在妨礙停車場運作的位置或佔用多個泊車位,均可視為濫泊行為,可被罰款,甚或作棄置車輛轉交財政部門拍賣,呼籲駕駛者留意及遵守相關規定。

    81部拖往存車場

    為保障公共停車場資源得以合理使用,交通事務局及各停車場管理公司日常會派員巡查泊車位的使用情況,打擊濫泊車輛。根據統計,去年局方管轄的四十一個公共停車場共處理二百七十宗濫泊個案,較前年增加七十二宗,增幅約百分之三十六點三六;當中,電單車佔十三部,餘下則為輕型汽車。局方已按照《公共泊車服務規章》規定開展處理程序,有一百七十部車輛的車主已繳交相應款項及把車輛駛離,八十一部車輛經局方、警方或管理公司拖至存車場,十九部車輛已執行註銷或歸政府手續,有關泊車位已重新開放予公眾使用。

    不得泊留用私人位

    《公共泊車服務規章》規定,車輛在公共停車場停泊期限超過八天(月票或事先已向營運實體提出書面申請除外);停泊在留用或私人泊車位;將車輛停泊於阻礙或妨礙其他車輛進出泊車位的地點,或以任何方式妨礙停車場的正常運作;一部車輛佔用多個泊車位,均被視為公共停車場濫泊行為。

    追車主拖車存放費

    對於上述情況,交通事務局會按照規章處罰,停車場管理公司亦會通知警方鎖車,鎖車三小時後,可將有關車輛拖走並存放於存車場內。隨後,局方會向車主發出領回車輛通知書或登報通知,如車輛在通知後九十日內未被認領,局方將視其為棄置車輛,轉交予財政部門拍賣。過程中有關泊車、移走及存放費用局方會向車主追討。

    交通事務局提醒駕駛者,使用公共停車場時須注意車輛停泊的時數及位置,以免阻礙場內運作及受到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