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終審法院繼續審訊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及的刑事案件,傳召檢察長辦公室人事財政廳廳長李凱旋作證。 李凱旋於 2003年入職人事財政廳技術輔導員,2010年出任代廳長。她表示,檢察院租用獲多利中心 16樓是由時任檢察長辦公室主任黎建恩直屬的綜合管理組負責選址,人事財政廳按綜合管理組意見撥出租金,她其後翻查文件,才知悉 16樓業主包括 2名同事唐仁和王顯娣。 李凱旋又稱,檢察院最初租用 16樓其中數個單位,之後才全層租用,她亦曾上過 16樓參加培訓和到過模擬法庭,但從未到過教員休息室,因沒有工作需要,只是在綜合管理組的文件上才知道設有教員休息室。她印象中購物單中曾包括健身器材和床上用品,詢問後獲悉是“老細”要買,她理解是何超明批准購買在教員休息室使用。 (梁潔儀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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