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普法愛護文遺
本澳文物建築遭人塗鴉事件接二連三。一周之內,塔石藝文館外牆及玫瑰堂都被人刻意塗污,不僅破壞歷史建築,更影響世遺城市形象,令社區旅遊大打折扣。
藝文館及玫瑰堂被人塗鴉破壞,皆在春節發生,令人質疑當局巡視世遺及保護建築力度仍有很大改善空間。玫瑰堂平日熙來攘往,竟有人“太歲頭上動土”,確實膽大。早年望德堂區建築外牆、大炮台、松山燈塔等,亦曾被人塗鴉,留下很不好的印記。要知道在文物建築上刻劃或塗鴉,不僅會被官方追究賠償,更嚴重違反《文化遺產保護法》,要負上刑事責任,絕不容輕視。
文物建築是全澳市民珍貴且無法複製及不可再生的文化旅遊資源,必須共同維護。不僅個人要時刻重視及倍加愛護,一旦發現有人破壞或出現塗鴉等行為,要即時制止,並知會當局或報警處理,發揮公民應有作用。
澳門能享有世遺名城之美譽,得來不易,全靠官民努力玉成。當局應深度汲取教訓,除加強巡視世遺及各區受保護建築以至緩衝區建築外,更要普法,助居民及旅客進一步認識和保護本土文物,配合長遠保育工作。
悅 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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