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擬網約車納出租車管理
限制外來車 駕駛員需三年以上經驗
【本報記者廣州九日電】廣東省交通運輸廳正在公開徵求意見的《廣東省出租汽車管理辦法(修訂送審稿)》,擬將網約車納入出租汽車經營管理範疇,同時限制外地網約車,規定網約車輛應是車籍在服務所在地的七座以下乘用車,汽車駕駛員應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驗。
送審稿規定,出租汽車經營包括巡遊出租汽車經營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巡遊車可以根據乘客通過電信、互聯網等方式提供的預約要求提供服務;網約車只能通過互聯網預約方式提供運營服務,不得巡遊攬客、站點輪排。
同時,網約車行駛里程達到六十萬公里時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未達到六十萬公里但使用年限達到八年時,退出網約車經營。
網約車平台公司及網約車駕駛員違法使用或者洩露約車人、乘客個人信息的,由公安、網信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責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人民幣罰款;給信息主體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該送審稿明確,出租汽車經營各方不得有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運營擾亂正常市場秩序等不正當價格行為。
省交通運輸廳在該送審稿說明中稱,一些互聯網企業陸續推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對於滿足社會公眾多樣化、差異出行需求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突出問題,特別是部分企業通過補貼等搶佔市場,接入非營運小客車從事運輸活動,衝擊了正常市場秩序。
據統計,截至二○一五年底,廣東共有出租汽車七萬二百八十一輛,出租汽車經營企業四百一十六戶,駕駛員十三萬二千二百一十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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