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如蝸步 預繳風險大
預繳消費詐騙案捲土重來。彌月、婚宴等花費巨大,原以為透過自稱“攞到折頭”的婚禮策劃公司可以“慳返筆”,豈料宴席當日負責人未現身找數,預繳金錢隨時化水,欲哭無淚。要堵塞預繳消費的陷阱,立法規範不可或缺,消費者也要打醒十二分精神,謹而慎之。
從前做生意強調均真,“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又或者先取訂金、交貨,再收餘數,以防“貨不對辦”。時至今日,“相金先惠”的預繳式消費已滲透到各類型服務。由傳統的超市禮券、餅卡,到美容療程、健身會籍、幼兒成長班、酒店度假村長年套票,客人都要預繳金額,少則數百,多至幾十萬亦不足為奇。
經營者目標明確,有人願意預繳金額,集腋成裘,就可提早回籠資金,降低成本;要達目的,就要提供“買得越多、越早,慳得越多”等優惠作餌。消費者為求慳錢光顧,惟錢入別人袋,就要承受“先款後貨”的風險,一旦產品、服務不對辦,甚至周轉不靈、關門大吉,預繳款項就會化為烏有。例子不勝枚舉,美容院老闆捲款潛逃、健身中心一夜之間人去樓空,都是教訓。
無論任何消費,便宜莫貪、應使則使是大原則,就算着數當前,誘惑難擋,都應思前想後實際需要。再者,要光顧信譽商號,消費金額、時限亦不宜太高與過長,以免“夜長夢多”,招致不必要的損失。
消費模式日新月異,“消保法”卻是接近三十年不變。當局早已完成檢討“消保法”的公眾諮詢,但立法工作姍姍來遲,政府稱是擔心立會審議不及,故本屆會期將不呈交。於是文本要求預繳式消費必須做好風險提示、設定預繳金額上限、設立售後冷靜期、“貨不及時、貨不對辦,有權退款”等繼續成空話。同樣缺乏監管的還有網上消費、代購服務,網絡無遠弗屆,預繳款項石沉大海的風險更大。問題同樣早已潛伏,只不過由於涉及的是小額錢債,消費者嫌追究費時失事,情願作罷。若不對症下藥,消費者只會續處弱勢,問題陸續有來。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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