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14日續審前檢察長何超明案,下午傳召檢察長辦公室技術輔導員黃慧珊出庭作供,黃慧珊於綜合管理組工作,主要負責撰寫服務批給採購的建議書,但實際所批給後的具體執行情況,一概不參與,亦沒有核查就蓋上驗收聲明的印章,解釋「相信同事、相信上級」,又直言換屆前「從來無試過公開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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