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授密碼查詢禁止入境名單
黃家峰:下屬暗中用帳戶難知
【本報消息】六名治安警涉受賄包庇黑社會案昨日繼續傳召證人。曾任數名被告上司的黃家峰供稱,會給予下屬密碼查詢禁止入境名單,曾叮囑他們使用時一定要涉及工作內容,但無法得知帳戶有否被暗中使用,也無法正面回答如何監督下屬有否跟足程序辦事。
至於案中的警員涉“特別允許”嫌犯打電話。有證人稱,完成調查後可酌情讓嫌犯“打電話”,警員會從旁監督。控方追問,次被告林國森作為警員,着同袍允許嫌犯打電話也合理?證人答“當然不正常”。
無移交記錄惹質疑
法庭昨傳召曾任治安警情報廳偵查暨情報處的三名副警長。首名副警長為廖建忠。合議庭主席周艷平詢問證人與六名被告有否親屬關係。廖回應說,其妻子是首被告莊振威的同父異母家姐,也表示拒絕回答有關莊被控訴的內容。當檢察官和律師盤問證人時,法庭提醒雙方只能就其他被告的內容提問,最終證人只簡單講述曾任職的部門便完成詢問。
另一名證人黃家峰,曾經擔任首被告莊振威、三被告賴永衡的上司。黃表示,其持有情報廳可查閱刑事記錄和出入境記錄等的帳戶密碼,並以口頭方式向隊員轉達,曾叮囑下屬系統只能用於工作,調查檔案後也須告知他。控方問,若下屬登入系統而不告知他,能否得知帳戶曾被使用的紀錄。黃答不能。
黃續指,隊員需要將嫌犯的資料送交情報廳的資料分析暨處理科,但沒有登記移交記錄。引來周官質疑,上司如何評核下屬有否依足程序移交?黃沒有正面回答,聲稱警員正常都會按既定程序,“好多嘢跟唔到咁多”。對於控辯雙方的提問,黃多次以“事隔太耐唔記得”、“唔清楚”等回應。
允嫌犯致電不正常
控訴書指出,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第二被告林國森曾致電第四被告余志偉,着余暗中給予被調查的平家綱使用“太空電話”。曾任余志偉上司的周鉅華供稱,自己對平家綱的案件沒有印象,一般在完成調查程序後,在警員的監督下可酌情讓嫌犯致電家人“報平安”。
周的證言引來助審法官岑勁丹質疑,拘留嫌犯是在於防止逃走及洩密,若嫌犯以暗語與外人溝通,是否有違拘留的原意?周沒有正面回答。控方追問,次被告林國森作為警員,着同袍允許嫌犯打電話也合理?周答“當然不正常”。
庭審下周二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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