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原書記
周本順受賄囚15年
【香港中通社十五日電】福建省廈門市中級法院今日公開宣判河北省委原書記周本順受賄案,周本順被控受賄四千○一萬餘元(人民幣,下同)。法院對其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沒收個人財產二百萬元,追繳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上繳國庫。
據廈門市中院官方微博消息,廈門市檢方指控:二○○○年七月至二○一三年六月,被告人周本順利用其擔任湖南省邵陽市委書記、湖南省委常委、省政法委書記、中央政法委員會副秘書長、秘書長、中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河北省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湖南同力置業有限公司、湖南鐵銀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單位和個人在房地產開發、銀行貸款、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二○○三年至二○一五年初,其直接或通過其妻段雁秋、其子周靖非法收受上述八家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四千○一萬餘元。
與周永康共事十年
周本順生於一九五三年二月,湖南漵浦人。據財新網此前報道,二○○三年,周本順赴北京任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由此開啟了他與前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近十年的共事生涯。周永康從二○○二年十一月擔任中央政法委副書記,到二○一二年十一月卸任期間,周本順先任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二○○八年以後升任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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