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司:訂標準促部門設哺乳室
【本報消息】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政府一直支持設置母乳餵哺室,目前正致力在公共部門內推廣,並計劃向各部門發出設立母乳餵哺室的標準,冀公共部門爭取條件增設,方便有需要的公務人員和市民使用。但目前未有今年強制立法設哺乳室的想法。
政府近年積極推動部門設立母乳餵哺室,社會文化司轄下的部門及機構設立近八十間母乳室,未來亦擬通過行政法務範疇推動,進一步擴大在公共部門中設立母乳餵哺室。
冀部門支持配合
陳海帆受訪時表示,公共部門內設餵哺室體現對婦女和嬰兒的關懷和愛護,可供有需要的公務人員或到政府部門辦理服務的市民使用,政府對此一直大力支持。
目前行政法務司轄下部門如身份證明局、民政總署等都設有哺乳室。隨後的工作,將透過行政公職局向各公共部門發出設置母乳餵哺室的標準,希望各部門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盡量增設母乳餵哺設施。儘管有些部門因辦公空間所限有困難,但相信部門會盡力適當調整。她續指,公共部門倘日後有新租賃地點或建設辦公大樓,料有條件預設哺乳室。
暫無意強制設立
衛生局曾透露擬修法強制公共部門設立哺乳室,問及會否強制設哺乳室?陳海帆表示,今年未有強制公共部門設立哺乳室的想法。推動私人機構設立哺乳室,則需與譚司進一步討論。
另外,問及其胞姐陳海燕出庭何案作供事宜。陳海帆表示,由於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廉署亦正調查,故不方便提供更多的資訊,冀社會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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