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偷前夫22龜還債認罪
【本報消息】一名婦人疑化身“偷龜家賊”,趁前夫洗澡偷走廿二隻、總值五十萬元的名龜,與男友人變賣,套現七萬多元。女被告昨日於初級法院應聆時承認控罪,辯稱為還賭債犯案。控方律師在結案陳詞稱,名龜的價格浮動,應以賣出的金額將被告論罪。案件三月七日宣判。
首被告姓陳,三十七歲,本澳居民,報稱主婦。次被告姓謝(缺席),三十八歲,內地人,車行維修員。兩人被控一項加重盜竊罪。
名龜值五十萬
案情顯示,二○一五年六月四日,陳在下環街某唐樓住所內,乘前夫在洗澡期間,首先關閉天台的閉路電視,其後走上天台用桶盛載廿二隻共三個品種、總值五十萬元的名龜(包括三隻“金錢”龜、九隻“金頭”龜、十隻“石金錢龜”)
陳婦得手後裝作若無其事返回屋內,未幾訛稱外出購物,隨後迅即與附近等候的謝某會合,到同區數家寵物店和水族館變賣全部名龜,獲得七萬元。
女被告供稱,案發時已與受害人離婚,但仍一同居住。男被告知道要一同把龜變賣,但不知其是否知道該批龜為盜竊所得;出庭作供的司警稱,男被告行蹤“閃縮”,加上以迂迴的路線走到水族館等地,認為男被告知悉當時正變賣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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