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比三家實際公司均屬同一人
檢院工程疑配合判給黃國威
【本報消息】涉伙同何超明開空殼公司詐騙的黃國威表示,會將從檢察院接到的大部分服務外判,賺取一成至一成半差價,間中或應檢院要求提供多兩家公司的報價單,以進行三家詢價,但實際上三家均由其營運。控方質疑檢察院是配合黃國威轉公司的需要,選擇性進行三家詢價或直接判給。
黃國威承認,雖然寰通、時代、全興、新創作、開展、專業、力基等十家公司,分別由他、麥炎泰、盧少珍(麥妻)、王細娟(黃伴侶)開設,但實際上均由他一人營運。
他提到,十家公司均在獲多利十六樓辦公(由檢察院租用),而公司登記地址則為黃、麥住址。助理檢察長郭少萍質問,十家公司曾承接過多少街外工程?有沒有一百宗?黃表示不記得。郭再質疑,上述公司卻可在二○○四至二○一四年間,承接了檢察院兩千七百多項服務,有的服務內容更非有關公司的登記種類。黃供稱曾為了承接服務而為公司增加服務種類又或開設新公司。
問及是否檢察院“明益你?”黃國威答“可能我係最平”。除裝修及微縮服務自行完成外,從檢察院接到的大部分服務均由外判完成,會從中賺取一成至一成半差價。通常隨意以任一公司的名義報價,有時會應檢察院要求,另交兩家公司的報價單,均以自身持有的其他公司報上,其中一家會報價稍貴,另一家則價格相近,但保修期較短。
他又指,亦有報價後不中標的情況,但未能說明是哪一項服務。主審法官林炳煇指,文件顯示有關公司“次次得”,問黃國威會否奇怪檢察院要求他為自己找競爭者,“報一家係望天打卦,報三家係中硬”。詢問是否在座被告黎建恩、陳家輝與其接洽?黃否認,後來說工程方面由“Roque”聯絡。
郭少萍提到,從二○○四至二○○七年,黃國威均以寰通顧問公司的名義承接檢察院的搬運、水電、保安、購置、維修等服務,而由○八年開始,便全部轉給力基顧問公司,原因為何?是否有人說多年來都由同一家承接,故要轉公司?原本由全興(澳門)服務承接的清潔、白蟻、消防、微縮服務,後來又全部轉給開展(澳門)服務。
黃國威稱沒受人指使,但不記得為何要轉,“可能覺得力基好聽啲”,否認曾向檢察院表示要轉公司接服務。檢察官蕭燕霞以消防服務合同為例,指一開始檢察院有進行三家詢價,由全興公司中標,及後的五、六年均直接判給全興,後來當黃要轉公司時,檢院便再三家詢價,最後成功變為由開展獲批,形容黃國威轉移公司業務“如有神助”。而白蟻服務合同亦同樣,原由開展通過直接判給承接多時,二○一三年經三家詢價後,轉給專業公司,自此專業便獲直接判給,“唔係你配合檢察院做三家詢價,係檢察院配合你進行三家詢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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