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個半月註銷車輛增四成二
交局提醒棄置車輛須辦註銷手續
【本報消息】交通局訊:交通事務局今年首個半月接獲申請註銷車輛三千一百六十一輛,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百分之四十二點六。交通事務局再次提醒車主,倘若車輛計劃註銷,須携帶指定文件前往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辦理註銷手續,並把車輛停泊在合法位置,以免阻礙交通或被罰款。
根據統計,一月一日至二月十六日交通事務局接獲申請註銷車輛三千一百六十一輛,分別是電單車一千七百八十八輛、輕型汽車一千三百四十四輛、重型汽車廿七輛及工業機器車兩輛,較去年同期二千二百一十六輛,大幅增加百分之四十二點六,當中有八百廿七輛須由局方協助移走,較去年同期增加百分之六十一點五。
交通事務局提醒車主,倘若車輛繼續使用,須於三月卅一日前辦理繳納行車稅手續,反之,若車輛計劃註銷,則須携帶身份證明文件、車輛登記摺正本、車輛處理的證明文件(如劏車紙)及汽車車契副本等,前往交通事務局馬交石、中華廣場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的服務專區辦理註銷手續,並預約日期時間自行將車輛送至何賢紳士大馬路(鴨涌河)舊汽車檢驗中心或機場大馬路車輛存放場,現場有局方人員接收。另外,車主亦可選擇由局方協助移走車輛,在辦理註銷手續時一併預約移走車輛的日期、時間及地點,以便局方跟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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