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泰籍香港男子,昨日上午在聖祿基街住所將未熄滅煙頭掉棄窗外,懷疑煙頭燃著相鄰一幢二層高空置屋頂雜草,消防據報到場將火撲熄(見圖)。司警員調查後以縱火罪拘捕涉案男子。
涉嫌縱火的泰籍香港男子BUN THONGDEE,五十一歲,任職廚師。
昨日上午十時許,消防接報聖祿基街四十一號一兩層高空置建築物發生火警。消防員到場發現屋頂有輕煙冒出,升起雲梯視察發現屋頂有枯草冒燃,開喉將火救熄。檢查發現屋頂上有多個煙頭,懷疑有人留下煙頭引致火警,消防員進入空置建築物檢查並沒有受火警波及,有部分屋頂之木條懷疑日久失修塌下。文化局人員據報到場,表示該建築物為受保護之建築群。
司警到場勘查,確定起火建築物並無人進出,亦無任何電源,因此懷疑有人從高處將未熄之煙頭拋到起火位置導致火警。周邊除了一幢五層樓宇外,並無任何建築物,調查鎮定其中一個可疑單位,該住戶承認起火前曾將未熄滅之煙頭拋到起火位置,有強烈跡象顯示火警與之有關,以縱火罪將他移送檢察院。
根據司警局統計紀錄:二0一五年本澳共有二十五宗縱火案,當中有二宗涉及掉煙頭引致。二0一六年本澳共有二十七宗縱火案,當中六宗掉煙頭引致。二0一七年至目前有十宗縱火案,故意有三宗,掉煙頭有五宗,意外一宗,另有一宗仍在調查中,上述由二0一五年至今,涉及掉煙頭的過失行為而造成的火警(縱火)共十三宗。
司警局呼籲有吸煙習慣的市民必須注重公德。不應亂拋未熄滅頭而造成火警,除須負上刑事責任外,還對其他市民的生命和財產造成嚴重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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