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涉及前檢察長何超明案其餘被告的案件,繼續在初級法院審訊,案中第二被告、被羈押的商人麥炎泰在接受合議庭法官詢問時表示,在 80年代朋友聚會認識何超明,當時對方未是公務員,何超明做了檢察長後,大家的聯絡減少。其後,何超明知道他有 1個空置工業大廈單位,便租用這個單位作為檢察院的證物倉,大約 2004年開始租用。 控方在庭上播出廉署調查案件時,監聽到麥炎泰和何超明的電話對話,有人稱感到被人跟蹤。麥炎泰在庭上稱,不清楚電話中人是誰。他又表示,自己在賭場做沓碼,與案中第一被告黃國威是認識 30多年的朋友,他形容兩人親如兄弟,一向都很信對方,兩人合作開公司,他從來沒有過問公司的用途,以及沒有參與管理,公司有賺錢便平分。 但法官質疑麥炎泰與黃國威合作開公司,為何沒有問及公司的用途,只是開設銀行的聯名戶口。 另外,案中第一被告黃國威稱不舒服,沒有回答詢問,坐在被告欄的座位。 (黃偉昌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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