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案另九名被告初院續審,被告商人黃國威推翻早前在檢察院下的口供,否認與何超明屬朋友關係。另一被告商人麥炎泰聲稱沒有參與涉案公司的營運。
案件昨第二日審訊,仍然只有檢察長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前顧問陳家輝,以及兩名商人麥炎泰和黃國威四被告出庭應訊,首日缺席的五名被告繼續缺席。
早上庭審繼續由控方盤問被告黃國威,被問到與何超明的關係如何,黃國威表示只是在裝修時認識何超明,與何並沒有私交,亦沒有一同出外飲飲食食。
但當助理檢察長郭少萍提到,黃國威於2015年在檢察院落口供期間,承認開設多間空殼公司均由何「提醒」他成立的,何並承諾會將檢察院的工程交給他承接。黃國威隨即翻供,否認有在檢察院落口供時提及上述說法,指當時檢察官問及相關公司是否何超明要求他開設,但他回答「唔係」。
控方隨即向法庭申請宣讀檢察院口供,合議庭主席林炳輝接納申請。讀完口供過後,林炳輝質疑,黃國威為何當時落完口供後,會在口供上簽名確認,但現時又反口?黃國威多次表示,當日在檢察院落口供前曾經到過廉署,接受了幾十小時的盤問後,覺得「好眼瞓、好暈」,沒有看清楚口供內容就簽名。
另外,控方問麥炎泰為何十多間涉案公司只有一間與黃國威聯名登記,但就每一間都與黃有聯名銀行戶口?麥炎泰稱自己不大理會公司業務,他信任威哥,但信任也有保留,所以合管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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