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終審法院原定昨日續審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案,但由於何超明開庭時表示身體不適,合議庭商議後決定暫停昨日的庭審。
昨庭審一開始,何超明就向法官舉手要求發言,表示自己「唔精神同頭暈」,申請在不影響庭審的情況下缺席審訊。合議庭隨即宣布休庭商議,只見何超明在離開法庭時,需手扶欄杆。
合議庭商議十五分鐘後,決定暫停昨日的庭審,並命令懲教管理局即時送何到山頂醫院檢查身體,並要求院方於下午四點前報告何的身體狀況是否適合今日出庭。原本昨日出庭作證的兩名證亦人需改期。
何超明代表律師梁永本庭上向法官提問,既然何超明同意缺席下審訊,庭審是否可以繼續?合議庭主席岑浩輝回應表示,法律上雖然可以,但法庭有權作決定,法庭考慮到整體情況,希望盡可能讓被告清楚庭審情況。
終院在評估山頂醫院關於何超明的健康報告後,決定今日繼續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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