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終審法院昨續審訊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案,傳召涉案公司前職員陳小麗作證,她指公司除承接檢察院的服務外,並無承接其他工作。
證人確認工作地點是獲多利中心十六樓R座,零四年入職。她任職的公司同時有多個名稱,合共四名職員,除承接檢察院的服務外,並無承接其他工作,公司實質工作只是負責清潔和微縮服務,其餘工作則外判,其中訂購機票會在原有報價上,增加 5%,其餘購物和服務的報價則增加 10-30%。
證人又講述案中涉嫌與何超明組成犯罪集團的多人在懷疑空殼公司的分工,其中黃國威負責工程及開支票;麥炎泰負責開支票,只在出糧日出現;李君本 (何超明妹夫) 負責財務會計;何超信 (何超明兄長) 沒有實質分工,但關心業務。
另外,控方在庭上展示多份懷疑空?公司發出的報價單,證人稱報價單上的地址不正確,部分電話號碼則正確。
終審法院合議庭前日因何超明稱身體不適而暫停庭審。主席岑浩輝在昨日開庭時詢問何超明的身體狀況,何超明表示吃了藥感覺好點。岑浩輝表示,若何超明再感覺身體不適,可提出,法庭會作安排。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