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級旅遊警示系統將於下月七日生效,負責的旅遊危機辦協調員兼旅遊局長文綺華指,有關評級只是建議,關鍵還是出遊市民去購買相應旅遊保險,才會有所保障。
文綺華昨表示,旅遊警示的法規於前日公布後十五日生效,有關時間是考慮到要配合相應的保險產品需要有一、兩星期去準備推出市場,也是讓旅遊業界有充份時間去考慮如何配合系統去營運。
文綺華說,她們與金融管理局保持緊密聯繫。據日前掌握的資料,已有約七間保險公司申請推出相應的新旅遊保險產品到市場。
被問到哪一級旅遊警示會退團、退費等,文綺華強調,法規不具有強制性,最主要是呼籲市民在報團時購買相應的保險產品,能基本得到一個保障,「點解我哋不斷呼籲和提醒要買一啲旅保產品?呢個真係對市民會有直接的保障係度」。她亦補充具體保障視乎有關的保險條款。
旅遊業界對第二級安排有分歧
文綺華說,按第三級是建議不發團,至於第二級則建議視乎情況,而旅遊業界內部對此仍有少少分歧,未確定是業界屆時統一處理還是旅行社各自去決定,當局會續與業界溝通了解。
至於目前系統覆蓋七十七個國家或居民的旅遊熱點,文綺華稱,未來會隨旅遊業發展而持續檢視有關名單去增減改變。她重申,不納入中港台是考慮「一個國家的概念」及參考鄰地做法,並補充相關地區若有危機還是會做法依舊,如發稿提醒。
她還提到,當局亦正評估在旅遊警示生效時,當中是否有個別國家地區已需要被評為第一級或第二級,而第三級相信暫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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