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涉及前檢察長何超明案件的其餘 9名被告繼續在初級法院接受審訊。被告之一,檢察長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表示,獲多利中心 16樓教員休息室是按何超明指示設立,沒有質疑用途;何超明亦曾指示他不要無故前往。 黎建恩又稱,綜合管理組實際是由時任副主任鄭幸捷管轄。綜合管理組前主管陳家輝亦是同案被告,他在庭上表示選擇緘默,但提出補充陳述,包括自己 10多年公職生涯,從無收取不法利益;採購工作是沿用前主管建立的模式。法官在追問時,陳家輝回應其後修讀法律,曾不止一次詢問黎建恩提供的報價單是否隨機向 3家公司詢價,但對方沒有具體回應,有時甚至走開,或給予不滿的表情,陳家輝稱是意識到自己不要多問,他沒質疑違法,只是感覺對其他公司不公平。 今日仍只有 4名被告應訊,其餘 5名被告沒有出庭。 (謝娜娜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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