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日本前首相菅直人控告現任首相安倍晉三名譽侵害的案件,日本最高法院裁定菅直人敗訴。 2011年5月,安倍晉三在個人的電子雜誌上發表文章,指311大地震和海嘯,導致福島第一核電站發生核洩漏事故,時任首相菅直人下令停止向原子爐注入海水降溫,是錯誤的決定。菅直人表示,是管理核電站的東京電力公司下達停止命令,他未曾下達相關命令,認為安倍的言論是對他人身攻擊,入稟地方法院,要求安倍賠償1,100萬日圓。 官司由地方法院一直打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今日作出判决,認為時任首相菅直人的一些指示,讓東電理解為“應停止注入海水”,因此安倍在電子雜誌中的表述,並不構成名譽侵害。(盧宇恆 鄭裕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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