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終審法院昨續審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案,傳召多名證人作證,一名司機作證指曾見何超明以報紙包裹狀似沉香木的東西取走。
上午共傳召五名證人出庭作證,司機鄺榮桂作證指2015年2月5日何超明接受完廉署問話後,何超明要求載他前往中聯辦,逗留了約10多分鐘,之後何超明稱返回官邸,但最終何超明選擇前往竹灣招待所,證人並看見何超明用舊報紙包起一些東西藏於車尾廂,返回檢察院。控方追問包住的東西是否沉香木?證人稱不肯定,但狀似控方圖片中展示的沉香。
法庭亦傳召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主任丁雅勤出庭作證,她說2005年任職檢察院時,曾到丹麥哥本哈根和何超明出席國際檢察官年會,抵達後和何超明夫婦、他們的姨甥楊俊傑等人會合,並曾一同遊覽,丁雅勤稱,印象中在官方活動無見到何超明太太周小芙。
何超明則在庭上稱,他和太太一同出席歡迎酒會和晚宴,並與太太坐貴賓席,但不知丁雅勤是否同檯,何超明又稱,同樣出席年會的4名葡籍檢察官亦有攜太太出席晚宴。
控方出示旅程的報價單,列出包括考察地點的入場費等費用,丁雅勤稱無經她手繳付入場費,她在旅程只向檢察院報銷自己的餐飲費用。
有竹灣豪園管理員出庭作證,表示曾見過何超明自己駕車帶同太太和兩名兒子到竹灣豪園招待所。控方又在庭上出示照片,顯示招待所內有雙人嬰兒車,樓梯亦裝有兒童護欄等設備。何超明在庭上稱,他通常會在周末陪伴家人,如有客人到訪,通常會是內地領導,他們亦會想見他的家人,所以會相約在竹灣招待所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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