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審計報告發現,前電信管理局分 8次採購安裝WIFI任我行無線接入點,曾有 6次出現無線接入點的實際安裝數量較合同規定少,但未有執行的安裝工作仍獲全數支付,涉及金額 42.2萬元,顯示採購合同只訂明採購總金額,並非以實際驗收的內容計算,亦沒有訂明價金調整條款的缺陷。 前電信局解釋以其他工程替代未有執行的安裝工作,但報告認為,前電信局沒有相關估價,難以客觀衡量替代工程的價值,且在未有書面批准下,以其他工程替代合同所訂的工作,明顯有違法律要求,反映前電信局在依法行政和善用公帑的意識上均有待加強。 截至去年3月31日,政府投放 1.61億元推行 WIFI任我行,服務點增至183個。 (黃翠婷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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